顺德区乐从镇环镇南路以南创富七路以北地块投资项目用地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备案编号:2017081102
顺德区乐从镇环镇南路以南,创富七路以北地块投资项目用地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环镇南路以南,创富七路以北的地块;面积:约103595.8平方米;(由于地块暂未取得宗地图,具体以宗地图为准);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工业;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50年;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容积率:1.0≤FAR≤6.0、建筑密度: D≤60%、绿地率:≥10%;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拟引入主导产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的项目。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四、信息公告期
本信息有效期为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30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本见***)及有关证明材料(详细请见《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本第十点“投资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的有关要求)提交至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338812;
办公地址:乐从镇新马路A5号。
五、本次计划出让地块的交地标准、交地时间及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等内容,具体请咨询本地块的出让委托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331941;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51号。
六、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公告第一条中“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不等于土地出让起始价。土地出让起始价由顺德区地价核估组(集体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根据市场估价结果、基准地价、联审小组审核结果、委托人委托价格和政府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以及联审小组审核结果。
(二)本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在顺德区有土地闲置或存在相关违约尚未整改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联审小组办公室(或片区招商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符合资格的用地申请项目进行初评,项目初评低于60分的项目不予受理。凡满60分的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或片区招商机构)将选取初评最高分的项目指标作为项目指标门槛,并列入编制《顺德区工业投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样本见***)。
工业用地的出让申请须经联审小组评估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开交易流程。
(三)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七、***
1.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板)
2.拟出让地块四置坐标图
3.拟出让地块卫星图
4.《顺德区工业用地公开交易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5〕167号)
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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