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前公示(均安镇三华居委会锦安路14号)
我分局现正受理均安镇均安镇三华居委会锦安路14号设置门面招牌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设置地点:均安镇三华居委会锦安路14号; 2、广告内容: 舞茶夫; 3、广告设施规格:底长10.8米;高度1.6米;厚度1.6米; 4、广告类别和结构:门面招牌 铁铝扣板 ; 5、申请试用期限:2017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18日。 二:申请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 程雄文(顺德区均安镇舞茶夫饮品店); 联系地址:均安镇三华居委会锦安路14号; 联系人: 程雄文; 联系方式:137****8078。 本项目的审批公示前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均安镇永安路28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25508608;传真:25389005。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201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