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单位三水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南侧地块一之一,项目总投资498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719.9平方米,建设三层高建筑物一座,每层建筑面积4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6.0平方米,其中一楼为连通场地的架空停车场,可提供约30个停车位,连同室外的30个停车位,项目总计提供60个停车位;二楼主要是诉讼服务区和接访区;三楼是调解区、速裁庭和送达保全室;二三楼配备三水法院业务用房。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2015年9月10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废气主要为建筑物施工期间的扬尘,采取了向地面洒水等有效抑制措施,减小了施工废气的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选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减小了施工噪声的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按要求做好了分类收集管理及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驿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污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登记表及审批意见运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范围和规模。
(三)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 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