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乐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乐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乐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翠景城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下游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下游,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主要处理来自乐平镇城区的生活污水,日处理量为5000m3,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排进乐平涌。现该公司投资33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3.7万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技改后日处理量、员工人数、工作制度均不发生改变。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较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设备,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各时段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在晚上10:00-早上6:00及中午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营运中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2、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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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