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对综治大行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采取措施 确保成效
——我区对综治大行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月12日,我区再次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行动工作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再一次动员部署,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区综治委主任与各镇(街道)综治委主任签订了责任书,参加2011年度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的24个综治成员单位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了挂钩捆绑的镇(街)。
会议强调,治安问题,说到底就是民生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综治大行动的目标是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终极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因此,必须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声势、更大的动作、更实的措施,促进社会治安开始根本好转。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在今年的5—11月期间,全区必须实现“两降一升”的目标,即“有效治安报警量”和“刑事立案量”两项指标下降,“市民安全感”上升。根据市综治委考核方案,全市33个镇(街)三项指标考核居末5位的将限期整改,区综治委明确,我区的目标是任何一个镇(街)都不能排在全市的后5名。
二是强化了督导责任。全区成立了7个督导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各派1名常务副职领导分别担任7个督导组的组长,其他17个区直综治成员单位各派1名班子成员参加督导组工作。督导组的工作任务就是督导镇(街)开展工作的情况和10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工作的情况。每个督导组必须每月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工作,填写好《工作检查表》和《检查情况通知书》,交到镇(街)和责任单位,每月要书面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是落实了奖惩措施。区把综治工作实绩同单位的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经济待遇捆绑挂钩。区委区政府落实专项奖励资金,将对考核优秀的镇(街)和捆绑的综治成员单位奖励50万;对考核达标的镇(街)和捆绑的综治成员单位不奖不惩;对考核为限改镇(街)给予限改黄牌警告,列为下一年区综治委挂牌整治对象,并对限改镇(街)和捆绑的综治成员单位一年内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对考核为“优秀”的镇(街道)综治委主任、综治办主任、区直综治成员单位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由区综治委建议党委及干部管理部门给予优先提拔使用或重用;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评优、评先、提拔等实行一票否决;对考核为“不称职”的,建议党委及干部管理部门给予免职、降级或调离岗位。
区领导邓国斌、区柱明、卢志雄、何国辉、孙玉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派出所所长以及区委政法委全体班子成员近8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综治委副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卢志雄主持,区综治委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协主席邓国斌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