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云路工程代建
兴云路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云路工程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8]88号、三发改资[2019]30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以三交复〔2019〕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2.1.2 规模及技术标准
兴云路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起于云东海大道,终于防汛路,为一级公路,长4718.048m,路幅宽42m,东西走向上下行车道约有4公里布设于在建工程广佛肇高速(佛山段)桥下空间。广佛肇高速公路(佛山段)沿新建兴云路采用高架建设,计划交工日期为 2021 年 9 月,兴云路开工后与广佛肇高速公路(佛山段)存在交叉施工的情况,须确保广佛肇高速高架桥下部构造的安全性。
兴云路设计速度为60km/h,双 向6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为新建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及管线综合等,线位走向与广佛肇高速一致。本项目总投资为49846.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概算价为37008.39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概算价为395.3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价为7981.8568万元(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为3722.4555万元)、其它费用为4461.2747万元。
2.2代建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代建服务期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49,713,431元,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 合同起讫桩号 | 里程 长度 | 招标范围 | 代建服务期 | 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 | / | 4718.048m | 项目法人负责完成初步设计及征拆等前期工作,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止全面委托代建,由代建单位全过程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施工监理等的全面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环保管理、合同管理(含施工图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承包单位招标)、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缺陷责任期管理、交竣工验收、工程资产移交(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等)等的项目管理工作,以及全过程组织协调等工作。 缺陷责任期内的日常养护由代建单位与项目法人共同移交给养护单位。 | 项目法人负责完成初步设计及征拆等前期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日常养护工作,代建单位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止的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
2.3 承包方式:委托代建总价包干,本项目除项目属地相关政府、镇街村要求提出的变更,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政策性变化或建设标准变化之外,因物价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的费用、其它工程变更(包括一般、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及相关二类费用等属于代建范围的费用由代建单位包干不予调整。
2.4 代建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工程建设实际工期以及完成进度情况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拟分6期支付代建费用:
(1)第1期:代建合同签订后60天内支付代建签约合同价款的1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2)第2期:项目下发开工令后60天内支付至代建签约合同价款的25%,主要用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当年度监理与施工费用(含开工预付款及材料预付款)、其他专项费用、代建管理费等;
(3)第3期:在施工产值完成施工签约合同价的50%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至代建签约合同价款的50%,主要用于支付当年度的监理、施工、其他专项费用、代建管理费等;
(4)第4期:在施工产值完成施工签约合同价的80%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至代建签约合同价款的75%,主要用于支付当年度的监理、施工、其他专项费用、代建管理费等;
(5)第5期:工程完工且通过交工验收后经甲方初步审定代建结算价后30天内支付至初定结算价的97%;
(6)经区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最终代建结算价后向乙方支付至代建结算价的100%(代建结算价=代建签约合同价款+不由乙方承担的风险费用,此处的风险费用可能是正值或负值)。
甲方支付代建管理费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上述第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管理或代建业绩,并在经验、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 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三水区交通运输局暂停投标资格的,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4.2 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 4 日12时00分起至2019年 7 月 11 日 12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 年 7 月 26 日 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 年 7 月 31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 年 7 月 31 日10时00分。
6.2.2开标时间:2019 年 7 月 31 日10时00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设立项目公司的批准文件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 43号 邮政编码:/ 电 话:0757-87733629 联 系 人:莫先生 传 真:/ 电子邮箱: / | 名 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808 邮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6/803 联系人:林华涛、黄智桉 传 真:0757-86293490-806/804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
招标公告***:
***1 资格审查条件
***2 评标办法
日 期:2019 年 7 月 4 日
***:
招标公告***-三水区兴云路代建.docx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