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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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新路3号、乐平镇西乐大道27号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油大道16号(一厂)、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新路3号(二厂),曾于2007年10月、2012年5月、2013年4月取得(三环复〔2007〕297号)、(三环复〔2012〕69号)、(三环复〔2012〕42号)、(三环复〔2013〕67号),于2009年6月、2014年3月通过验收(三环验〔2009〕140)、(三环验〔2014〕12)。现有项目一厂年产金属框180万片(10800吨),二厂年产金属框540万片(32400吨)。扩建项目在二厂的基础上,拟将一厂的生产内容(年产金属框180万片)搬迁至二厂目前空置的车间三,再新增车间四对其中120万片(7200吨)进行喷粉。扩建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环保投资91万元,新增员工150人,扩建后共有职工45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为除油清洗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扩建项目喷粉粉尘采用滤芯收集系统处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引至高空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排放标准,引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尾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引至高空排放。食堂设有3个炉头,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三)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东、西、南三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北面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七)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固化)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四、核定扩建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169吨/年。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计入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另行安排。 |
2019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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