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晋欣电脑雕刻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晋欣电脑雕刻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晋欣电脑雕刻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8年7月26日至8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 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晋欣电脑雕刻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晋欣电脑雕刻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大道北493号F10二层之一 |
环评机构 | 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大道北493号F10二层之一,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330m2,项目主要从事印刷机凹版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年产印刷机凹版配件1000支。该项目劳动定员共计9人,均不在厂内食住宿,年工作时间为250天,每天一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和清洗废水,年产生量为81吨,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欧边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废气为打磨粉尘、雕刻粉尘和检测工序有机废气。打磨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雕刻粉尘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检测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总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布袋粉尘属于一般固废,通过收集后外卖资源回收公司;项目产生的油墨废纸、废旧包装桶和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须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