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流程及指引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流程及指引
自2008年12月5日开始,广东省植物检疫站已不再委托我区植物检疫站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我区植物检疫站自始已不再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在我区辖内的植物或植物产品需调运到外省的,并需要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的,需到佛山市植物检疫站进行签发,具体办理流程指引如下:
1、凡在我区辖内生产的植物或植物产品需调运到外省并需要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的,必须提前2天到属地镇级政府农业办公室签发省间《植物调运检疫意见书》。
2、凭省间《植物调运检疫意见书》到佛山市植物检疫站(地址:佛山市政府机关大院11号楼四楼)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附:《植物调运检疫意见书》
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局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
植物调运检疫意见书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货物名称 | 冬瓜 | 产 地 | 三水 |
运输工具 | 汽车 | 调运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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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装 | 散装 | 件 数 | — |
收货单位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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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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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单位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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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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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运地点 | 三水 | 运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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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货物经检查,暂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 |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意见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人到佛山市植物检疫站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一份交区植物检疫机构,一份由开具意见书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