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首艺环保新材料构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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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 全文链接 |
1 | 关于佛山首艺环保新材料构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明城环工业[2018]004号 | 2018年10月22日 | 明城环工业[2018]004号(关于佛山首艺环保新材料构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pdf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46号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518
联系电话:0757-8883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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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0:24: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