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福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福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福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福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屏山村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福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屏山村,年产矿泉水3.7万吨。本扩建项目新增矿泉水开采,水源地设置5个探采井和一个储水箱,并新增一条吹瓶灌装生产线,且各吹瓶灌装生产线新增贴标、打码、喷码、包装等设备。扩建后项目总产能为年产矿泉水18万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至厂区绿化,部分外排至内河涌。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内河涌,远期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项目吹瓶工序以及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排烟管道通往楼顶高空排放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 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底部沉渣和过滤器滤渣经收集后交由肥料厂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出售给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