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鹭明花园14座商业楼112座住宅楼1415座电房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509号
关于美的鹭明花园1-4座商业楼、1-12座住宅楼、14-15座电房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对美的鹭明花园1-4座商业楼、1-12座住宅楼、14-15座电房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分证)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变更事项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鹭明花园1-4座商业楼、1-12座住宅楼、14-15座电房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三和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变更基本内容:
1、 美的鹭明花园1-4座商业楼、1-12座住宅楼、14-15座电房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0***********5号)拆分为以下三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一个证包括:美的鹭明花园1-2座住宅楼及地下室一区;
第二个证包括:美的鹭明花园3-4座及10-12座住宅楼、1-4座商业楼、14座电房、地下室二区;
第三个证包括:美的鹭明花园5-9座住宅楼、15座电房、地下室三区。
2、 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后的新证号待本次公示完毕后没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再确定。
3、因美的鹭明花园1-4座商业楼、1-12座住宅楼、14-15座电房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分证),原来相应地下车库图纸一分为三,总面积、总车位数及布局与原来一致。(详见附图)
六、公示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9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