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大幕村委会幕下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山亭将军岭等一带山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HNCZC2021018
高明区更合镇大幕村委会幕下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高明区更合镇大幕村委会幕下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山亭、将军岭等一带山地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中山亭、将军岭、黄狗塘、时九坑、田周尾、地塘岗等的一带山地
2、资产规模:约851.01亩(具体位置以红线图为准)
3、发包年限:20年
4、土地用途:经镇林业部门核实,经该地为林地,在承包期内不得种植桉树,在种植时用机械作业时应符合《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108-201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亚热带低山丘陵区机械带状整地技术规程》(T/CSF003-2020)山地不能全垦,30度以上陡坡及山顶不可实施机械带状整地工程。
5、交易底价:人民币350元/年/亩(叁佰伍拾元每年每亩),每五年递增10%。
6、付款方式:每年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先一次性上缴完第一年的承包款给甲方,由第二年开始,乙方要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前缴纳承包款给甲方。合同期满的承包款缴交办法均依此类推。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贰拾万元(小写:200000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期满,若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以及不存在拖欠租金和其他税费后,则甲方在合同到期后30天内不计利息如数退回给乙方。
9、因前承包者,在承包期内申请砍伐中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佛山市高明区商品用材林采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更合镇林业部门所交的更新造林合同保证金在中标3天内,由现承包者支付退给前承包者,待现承包者改种非桉树及依法依规的树类后,经验收合格后由林业部门退回该更新造林合同保证金给现承包者。租赁期间,乙方在租赁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所需的一切税费、投资、工人工资以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必须要领取的一切证明或办理有关砍伐手续的,甲方应尽力协助办理,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解决道路运输及用水、用电、网络等问题,必要时甲方协助办理。
10、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4、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350元/年/亩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30元/年/亩(含30元/年/亩);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每次停顿时间间隔均为30秒。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大幕村委会幕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7584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