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6—047)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3月23日下午14: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关家饭堂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村集体土地2块,共约31亩,其中一号土地为30亩,二号土地为1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 合同期限:6年;
4. 交易底价:一号土地1200元/亩/年;二号土地5000元/亩/年;
5.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10%;
6.付款方式:银行转帐,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一号土地为15000元,二号土地为5000元;
8. 履约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土地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
2.集中地点: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关家饭堂;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具体金额详见第一大点第7小点,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3月23日下午14: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关家饭堂正式开始。开标地点: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关家饭堂,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关家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卢先生139****6669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