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长源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222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长源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的佛山市高明长源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李泽广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长源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前提下,在2004年12月13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1、将原厂房一调整车间1,由原一层扩建为四层;
2、新增车间3、车间4;
2、基于上述调整,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为14195平方米,容积率为1.57,建筑密度为55.12%,绿地率为10%,总基底面积为7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002.6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22163.94平方米。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4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20885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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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广总图(佛山市高明长源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