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工程项目智湖停车场及加氢站规划选址
明规(示)〔2016〕267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工程项目智湖停车场及加氢站规划
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以东、智湖路以南、兴秀路以西的拟建项目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工程项目智湖停车场及加氢站选址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选址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现代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工程智湖停车场及加氢站
三、方案情况
拟选址地块位于荷城街道荷富大道以东、智湖路以南、兴秀路以西,用地面积29613.5平方米(约45亩),拟建设项目功能包括调度控制指挥中心、运营总部办公、食堂、停车及综合维修保养、氢气加注等,建筑总面积约11000平方米。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21日(共十天)
五、公示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以东、智湖路以南、兴秀路以西
六、公示网站: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uihua@163.com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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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工程项目建设智湖停车场及加氢站用地范围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