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电工程施工公告表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高明区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电工程 施工 |
项目实施单位 | 佛山市高明沧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林东 | |
拟实施时间 | 2017年7月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 | |
预算总额 | ***6535.16元 | |
项目拟实施形式和理由、工程资质要求、概况等 | 项目概况:对高明区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电工程进行全过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通 过供电部门验收。 工期要求:30天。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614208元(经区财政审核的最高限价***6535.16元×95%,以元为单位取整)。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2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电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区财政审核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他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1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 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重建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一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3、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诚信档案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报名须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抽签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00(项目负责人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五楼会议室。 |
佛山市高明沧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8981189 2017年6月28日 监督投诉电话:8898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