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高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工程(第一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所设计范围大约包括高明区公路(S113、旧S273、S273、X525、X536、X504、X500、X498、Y010、S272、X499、S362、X492 等)与村庄道路连接处路口,144处现状交通标志、标线出现破损和不完善现象,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为:①对这些存在问题的路口和路段进行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善工作;②对部分中央分隔带进行封闭,同时完善配套的交通设施;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水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建设所需资金:约421.7756万元。 质量要求(工作内容):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和质量核查意见。 服务期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项目费用:约2.8万元(以财政审定预算的交工检测费下浮20%为上限价,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为准,本合同价含税)。 付款方式:交工检测报告电子版在交工检测一个月内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检测报告电子版和请款申请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检测费用,书面纸质报告在甲方支付费用后提交给甲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具有CMA资质,能检测标志标线及波形护栏相关参数指标; (2)近三年在佛山市有相关公路项目交(竣)工检测经验; (3)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 (5)本工程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 须具备专业检测技术的专业人员。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报名时间: 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机械安全股(608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检测人员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含网址),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近三年在佛山市有相关公路项目交(竣)工检测经验; 7.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物业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视需要需配合提供产权证原件核对)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情节严重的上报诚信主管部门。 抽签时间: 2020年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905会议室) 其他要求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