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新型高档石英石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新型高档石英石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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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新型高档石英石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97、99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97、99号,年产人造石80万平方米,装饰砖910万平方米。本项目增加6条人造石压机生产线、3条抛光生产线等设备,扩建项目年产新型高档石英石(人造石)90万平方米。扩建前后人造石生产工艺基本保持不变,主要生产流程包括投料、搅拌、布料、压制、烘干固化、打磨、抛光、分切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扩建项目新增打磨抛光废水经原有的沉淀池多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在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前,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项目压机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抛光生产线、磨边线、手动打磨机、磨光机、自动磨光机等设备打磨抛光时均采用湿式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经有效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烟废气经有效装置处理后引至天面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边角料及废水沉渣交相关单位处置,不饱和树脂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布袋收集的粉尘厂内回用,包装袋外卖回用;废机油及含油威士布继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分类收集贮存。 |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