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80号 |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深化消防安全
“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
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佛山市南海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三水区“8·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农村火灾隐患,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和控制隐患增量,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具体目标是:
(一)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地区100%摘牌销案;
(二)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四)建筑消防设施100%定期保养,完整可用;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六)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100%成立;
(七)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100%培训;
(八)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火灾隐患100%整改。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的领导和督导,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总指挥长:郑灿儒(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长:黎建军(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局长)
副总指挥长:彭健良(区府办副主任)
徐锡蔓(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
苏茂玲(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副局长)
赵思顺(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赵思顺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与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并延续至“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战役指挥调度。各职能部门、公安派出所也要成立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推进工作开展。各级指挥部专职办公室(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订战役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战役行动;掌握战役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战役战况。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三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对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住宿“三合一”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未配备消防器材等隐患。
(二)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尤其是村办工业园区、各类综合及专业市场。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的建筑、场所,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综合楼、集体宿舍楼、出租屋等,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对当地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的火灾隐患,认真研判,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动员,落实责任。一是政府要主导。各级政府要迅速发布动员令,结合实际制定战役方案,组织工作组,落实政府和部门分片区、分行业包干制度,广泛发动社区、农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全面启动战役行动。二是部门要联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研究部署本系统、本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火情研判、信息通报和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对于历史遗留的违章既有建筑整治,各级政府要组织规划、建设、国土、安监、消防等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规政策,共同协商提出可行的解决对策。三是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机制,明确各警种、公安派出所工作任务,集全警之力打
赢“清剿火患”战役。警务督察部门要把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督察内容,开展以随机抽查暗访为主的专项督察。
(二)全力排查,消除盲区。一是实行网格化排查。以区为单位、镇(街道)为基本单元、村居为基本网格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区、镇(街道)两级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对所辖行政区域进行分片包干和责任捆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包干镇(街道),每月开展督导和检查单位不少于1次;镇(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包干村居,每月开展督导和检查单位不少于2次。同时,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所属区域、行业、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小单位、违法既有建筑等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二是落实网络化巡查。各镇(街道)要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站等基层消防组织,加强社区、农村等单位场所的清查工作。三是加强精细化监管。各部门要落实对本行业、本系统有关社会单位的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对镇(街道)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划分民警责任区域,细化到社区、农村,落实对小单位和出租屋的监管职责,防止失控漏管。
(三)全数清剿,除患务尽。一是实行政府督办。各镇(街道)要开展火灾形势研判和综合评估,对火灾多发地区以及难以解决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实行专项督办;对容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类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用好用足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依法整治清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对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于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历史遗留的既有建筑,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方案予以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本地区本部门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政府和部门予以督办。2011年10月底前,各镇(街道)要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对不少于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政府挂牌督办,并确保2011年底前整改销案完毕。三是突出技防改造。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疏散逃生软梯和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落实小单位限人居住和物理分隔等技防改造措施,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制度,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
(四)全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契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专版、专题,组织媒体记者随队作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区广电新闻部门要加强对“清剿火患”
战役的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播发战况专题、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战役战果和典型案例。二是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采取基层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消防宣传真正做到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三是开展全员大培训。加强对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镇长、主任、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全面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到2011年11月底,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镇长、主任和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必须100%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00%取得上岗资格证。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行业、系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奖惩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10月15日前,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将“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指挥部名册(***3)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镇(街道)要成立工作组和检查组,会同社区、农村消防组织管理人员,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每日排查指标,开展社区、农村的单位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及时、准确录入“清剿火患”战役信息系统。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单位要开展一次“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级政府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2012年2月中旬,区政府将对各镇(街道)“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有奖举报机制。2011年10月底前,区政府将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服务平台,落实奖励专项资金,向社会发布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集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二)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区指挥部将组成督导工作组,以战役组织开展情况、网格化排查整治实施情况、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战役宣传情况、工作台帐建设情况等为主要内容,
逐镇(街道)、逐部门进行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复查。
(三)建立考核排名机制。区指挥部将定期对“清剿火患”战役主要工作指标进行一次通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
(四)建立专项奖惩机制。各级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年终考核相挂钩。对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地区,区指挥部将及时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推进力度不大、工作长期滞后的,以及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区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对“清剿火患”战役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收集,及时分析研判,指导工作开展。各镇(街)、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2011年10月起,每10天(第8天下午下班前)报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小结及《佛山市南海区“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1)、《佛山市南海区“清剿火患”战役重要工作信息统计表》(***2),每月20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20日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联系人:冯琳,联系电话:138****8883,传真:86259119)
***:1.佛山市南海区“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2.佛山市南海区“清剿火患”战役重要工作信息统计表
3.佛山市南海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名册
***2:
佛山市南海区“清剿火患”战役重要工作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日期 x月x日 至 x月x日 | 党委政府领导 | 公安派出所所长(副所长) | 职能部门检查消防安全 | 消防宣传培训 | ||||||||
带队检查 (次) | 文件批示 (次) | 召开会议 (次) | 带队检查 (次) | 召集会议 (次) | 向政府 领导汇报(次) | 同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次) | 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次) | 开展宣传活动(次)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消防 培训 (人) | 组织消防演练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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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佛山市南海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领导机构)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包干区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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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指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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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副总指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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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总指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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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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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