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悦荔花园2座1316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06-23至2016-06-2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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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金地悦荔花园2座、13-16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河东中心路地段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金地悦荔花园2座、13-16座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河东中心路地段,项目总投资167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91万元,总建筑面积110125.5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0层住宅楼1栋,31层住宅楼2栋,32层住宅楼2栋,配套裙楼商业、风机房、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处理。 2、住宅楼已设置专用烟道,住户油烟经各住宅厨房内安装的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天面高空排放。 3、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排放高度约为2.5m。 4、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内置预留烟道引至住宅楼天面排放,排放高度约为95.9m。 5、项目内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已对备用发电机、变压器等各公共设施已做好各项消声、减振的措施;水泵等已采取有效的隔振垫隔振措施。 6、垃圾收集站位于项目地块北面,采用封闭式设计,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按时派人将垃圾清走,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