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6月27日10时17分,位于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 D-XB-10-03-A-04-2地块工程,工地浇筑屋面构造梁时,因模板支撑失稳导致4名作业人员坠落二层楼面平台,造成3死1伤(简称“6·27”事故)。这次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时期,发生在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之际,教训极其惨痛。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2地块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31日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一次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区管和镇管),重点是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模板支撑体系的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等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问题。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严格按照信用信息“双公示”的规定,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广东”和“信用佛山”等网站公示。
(二)铁腕整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到位履责情况。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是否根据我局印发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落实用工实名制全覆盖的通知》,将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实名制系统,是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或电子围栏进出工地并保证到岗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控制的关键节点到岗履职等。
2.严格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实现所有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100%编制防坍塌、防高坠、防物体打击等防护措施。重点检查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包括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检查安排
采取企业自查、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抽查、区局督查方式进行。
全区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自纠台账,留置工地备查。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企业自律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督促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在建工地项目进行检查,于8月3日向我局报送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报告。
我局将适时开展督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对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各单位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区在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守安全发展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全面停工,整改合格经复查确认后方可复产复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
(三)我局将对检查发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高限处罚;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