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儒林初级中学学生公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J2012084
九江镇儒林初级中学学生公寓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9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二、工程名称:九江镇儒林初级中学学生公寓工程
工程地址:九江镇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九江镇儒林初级中学学生公寓工程,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五、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2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8月,施工总工期25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六、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
(2)其它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房屋建筑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
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上述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属于投标申请单位员工的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4、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2年12月7日~2012年12月13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2年 12 月 7 日~2012年12月13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龙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67001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投标文件。(存款帐户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48571摘要(用途)注明:JJ2012084标书款)备注“存现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上交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存款凭证原件与招标代理换取收据及约定换取***的方式。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2年12 月19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递交地点: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C座二楼会议室。
3. 开标时间: 2012年12 月19日上 午10 时 00 分,在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C座二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开标会议。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4311
联 系 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联系电话:(0757) 88020555,88023484
传真:(0757) 88023555
联 系 人: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