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举行南海区优化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南海区停车资源利用率,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和使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和《佛山市物价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差别化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佛价〔2012〕15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于2015年9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举行听证会,就优化调整我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等事项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计划安排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具体构成为:
(一)消费者13名。
(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三)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
(四)政府部门代表5名。
(五)人大、政协代表各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11名由我局委托区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推荐产生;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其差额再委托区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推荐产生。
其它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我局委托相关组织、部门推荐产生。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1、南海区常住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5、与经营者、听证项目的其他相关利益主体无直接利益关系。
6、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二)报名旁听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能自觉遵守听证纪律和听证注意事项。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成为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的人士,请在填妥相关报名表格后,于2015年8月1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驾驶证等有关证照原件,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到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管理科报名;也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格发送到我局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接我局通知后,再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身份确认。
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与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相同。
上述报名表格,请到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网址http://fagai.nanhai.gov.cn/。
(四)联系方式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管理科,地址: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11楼,电话:86330544,邮箱:wjj@nanhai.gov.cn,联系人:简***。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有意参加的新闻媒体可在2015年8月14日前,持有效记者证,到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管理科报名。
五、其他
本公告内容由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1. 南海区优化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报名表.doc
2. 南海区优化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