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医院扩建项目新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促进医疗产业的长足发展,改善佛山市中医院的医疗配套设施,实现惠民利市的公共利益,我区启动了佛山中医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为顺利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该项目新增用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征收范围:佛山市禅城区护红巷十二座、护红巷35号房屋(详见附图)。
二、征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禅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三、征收实施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四、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请涉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大力配合征收实施单位的动迁相关工作,尽快签订补偿协议。
六、补偿标准按照《佛山中医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佛山中医院扩建项目新增征收房屋范围图.pdf
(联系人:莦先生 82622053,黄*** 82901236 )
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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