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禅建发〔2016〕534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佛建管函〔2016〕636号)要求,以及《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房屋建筑工地蚊媒监测工作的通知》(佛卫函〔2016〕554号)要求,现对我区房屋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要主动和工程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街道办等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和配合其组织的防蚊灭蚊行动,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同时,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登革热防控知识学习,重点学习清除蚊虫孽生地的方法和技巧等,提高防蚊灭蚊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各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落实防控所需物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预防登革热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开展工地防蚊灭蚊、宣传教育工作
(一)各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对在建工地开展彻底的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切实做好临时生活区、材料加工区、建筑(生活)垃圾堆放区等容易产生卫生死角区域的清淤排污,及时冲洗工地的厕所、厨房、排污管(沟)等,清除各类积水,对蚊虫孽生地进行全面清理和喷洒药物,务必通过各种措施有效降低蚊媒密度。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利用工地宣传栏、农民工夜校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向所承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宣传普及灭蚊防蚊和卫生防疫知识,促进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引导建筑工人自觉参与灭蚊防蚊行动,让防控工作家谕户晓。
三、加强检查督导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质安站加强对我区报建工地开展巡查,督促各建筑工地清除蚊孶生地和喷杀成蚊。
四、积极配合做好蚊媒监测工作。
根据《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房屋建筑工地蚊媒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石湾街道和南庄镇列入7大重点监测区域;祖庙街道和张槎街道属于五大中心城区,都属于监测范围内,因此,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佛山市防控登革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经启动了2016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插黑旗”通报制度,我局下发了《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启动2016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插黑旗”通报制度的通知》(禅建发〔2016〕508号),将对符合“插黑旗”标准的项目工地,进行全区通报、诚信扣分处理。
***:1.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_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房屋建筑工地蚊媒监测工作的通知(联合发文)
2.关于启动2016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插黑旗”通报制度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8月22日
(禅建发[2016]5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已盖章).doc
***1: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_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房屋建筑工地蚊媒监测工作的通知(联合发文).pdf
***2:关于启动2016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插黑旗”通报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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