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召开佛山首法宣讲会
佛山首部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日起施行。3月18日,禅城举行佛山“首法”宣讲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刘高林对《条例》的制定背景、内容、特点以及施行进行深入解读。
据了解,《条例》是佛山经历12年努力取得地方立法权后,率先制定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以保护佛山特色的历史文化底蕴为基础,从地方立法的层面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应急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
为何佛山首部立法的焦点是历史文物建筑呢?刘高林表示,佛山是岭南文化发源地之一,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作为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这座城市的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
禅城区文体局副局长刘芳告诉记者,去年,禅城区历史建筑普查(第一批)优先推荐历史建筑名单已通过市政府审批,第二批历史建筑的资料搜集、挖掘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禅城区五套班子成员,区各级各部门及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等400多人参加了会议。(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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