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岗路北段至东鄱路工程审批前公示
行政审批的基本内容:
根据禅城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为了改善中心城区的投资环境和交通环境,完善交通路网,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拟实施建设雾岗路北段至东鄱路工程。路线起点于季华四路,向北延伸至塱沙路,全长约3440米,宽40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总投资估算为70941万元。建设资金通过BT方式融资或银行贷款解决。
公示时间:2012年5月16日—2012年5月18日,共三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科室: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7-82340910电子邮箱:hdr@chancheng.gov.cn
邮政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5280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述联系方式提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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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页) | |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 3、对于申请听证的,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依法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