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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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1日发表
根据我省失业保险工作统一部署,自2020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调整为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的失业保险金(遇节假日顺延)。调整过渡期间11月份未领到的失业保险金将于12月10日前拨付到位。失业人员待遇金额不受任何影响,只是领取时间有所调整。
特此通知。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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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5:36: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