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同意佛山市禅城区欧蔓尼职业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批复
佛山市禅城区欧蔓尼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佛山市禅城区欧蔓尼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登记事项如下:
登记证书号:粤佛禅民证字第060039号(法人);
法定代表人:董剑波;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东侧鲤鱼沙段三楼之三;
联系电话:86337005,186****4044;
为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你们应按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你单位必须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及我局核准生效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你单位如有重大活动及涉外交往,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我局批准后才可进行。如有重大项目变更(单位名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章程内容修改等),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每年3月31日前,你单位应到我局领取有关年检表格后,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和当年工作计划等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参加年度检查。
此复。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