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行动直指违法回收站
禅城法院启动环保专项行动,张槎一违法建筑昨被强制拆除 |
昨日上午,禅城法院在禅城江湾立交桥附近强制大面积拆违。挖机大铲一挥,违章建筑瞬间倒塌。 随着工程车的“巨手”伸向屋顶,一排违法建筑轰然倒地。昨日,禅城法院联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强制拆除了盘踞在325国道十数载的违法废品收购站,拉开了“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序幕。 据了解,禅城区花园街石紫大道侧40号的废品收购站于1994年1月未经审批动工兴建,总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其中违法建筑占地面积为800平方米。由于该收购站夹在居民区和325国道间,其非法占地经营活动给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2006年10月24日,禅城区执法局对该废品收购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限期清理。但当事人不予理会,该局遂向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6月7日,禅城法院立案后要求收购站于3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 昨日上午9时,禅城法院联合禅城区执法、公安、当地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行动小组来到该废品收购站,在说服当事人主动配合履行拆除义务无效后,法官当机立断采取强制措施。十分钟后,大部分违法建筑被夷为平地。 据介绍,禅城法院启动的代号为“蓝天”的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将逐步对一些违法占地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实施清拆取缔。目前,首批执行的案件有4件,主要集中于张槎、环市等地。 目前,禅城登记在册的200多家废品回收企业中只有10家所租用的物业有产权记载,其他均属于无合法产权记载、没经过规划报建的违法建筑。而这些废品收购站鱼龙混杂,卫生、消防条件差,一些无良废品收购站更是成为一些赃物的集散地。据禅城法院介绍,2006年全年至今年6月份,因为违法收购赃物而被该院判刑的案件和被告人多达14件23人。 为此,禅城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恒崧表示,该院今年将配合区委、区政府整治废品收购行业活动,并把区执法局申请强制执行的有关废品收购站的案件全部纳入执行工作的重点。(来源:佛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