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禅(挂)2009-005地块补充文件
现对我中心于 出具的佛禅(挂)2009—0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以下简称“原文件”)作补充、修正如下:
一、原文件竞买须知第六点第(九)款(“原文件”第10页)“…地块按现状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须负责地上建筑物的拆除以及设备的搬迁。…”改为“…地块按现状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须负责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另还须承担人民币120万元的设备搬迁费用。…”。
二、佛禅(挂)2009—005地块的挂牌竞价期与现场竞价期调整为“地块挂牌竞价的竞价时间从始,至16:00(以现场悬挂的时钟为准)止,挂牌竞价截止时间前1小时仍有两个竞买人提出报价则于16:00后进行现场竞价”。办理竞价申请手续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相应调整为(含当日)。
本补充文件与原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原文件中的相关部分作相应修改。
佛山市禅城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