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禅建发〔2016〕507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禅城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禅环委办〔2016〕67 号)要求,根据近期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结果,我区华财职中和湾梁点位监测数据在全市排名靠前,主要污染物为PM2.5 和PM10。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尽可能减轻空气污染程度,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禅城区在不良气象条件下人口密集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5〕6 号),现对我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禅建发〔2014〕536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禅建发〔2014〕553号)要求,强化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相关重点工作及文明施工标准。
二、我局将继续坚持每季度的通报制度,根据《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现场督查通报》及交办、督办情况,对我区建筑工地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定期的通报,并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扬尘防控工作不利的企业,进行诚信扣分。
***:1.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2.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3.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标准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8月10日
(禅建发[2016]507号)关于加强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已盖章).doc
***1: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pdf
***2: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3: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