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列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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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粤发改价格函〔2014〕1909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列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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