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直机关祖国在我心中美术书法摄影展
关于举办佛山市直机关“祖国在我心中”美术、书法、摄影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庆祝建党88周年、建国60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和祖国建设的辉煌成果,以艺术的形式激励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文联联合举办佛山市直机关“祖国在我心中”美术、书法、摄影展。
一、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佛山市美术家协会、佛山市书法家协会、佛山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市直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
2、征稿内容:歌颂建党88周年、建国60周年以来的巨大成就与变化,从不同侧面反映市直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用新的观念、新的视角去记录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动人风采。
3、作品要求:
美术类:作品参赛的体裁、形式不限。每人限送3件,作品尺寸不超过2m×1m,作品不装裱,不收玻璃框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题目、作者姓名(笔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文字说明等,填写不全者视为无效稿件。
书法类:作品形式不限,笔墨、纸张等材料不限。每人限送3件,作品尺寸不大于6尺宣纸(直幅),草书、篆书另附释文,不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题目、作者姓名(笔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文字说明等,填写不全者视为无效稿件。
摄影类: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使用相机品牌、胶卷和相纸不限,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暂时不收底片、反转片、电子版。每人限送5件(独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每件不超过8幅。摄影作品规格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不装裱,请在作品背后贴上“参赛表”(见***),并附上5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四、征稿及展览时间、地点
1、收稿时间:2009年8月12、13、14日三天。请参展者将作品送到或挂号寄:佛山市卫国路5号8楼佛山市文联,邮政编码:528000。作品请在信封正面下方写明“美术、书法、摄影比赛”字样,2009年8月14日截稿,邮寄以邮戳为准(送稿请于上班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2、展览、颁奖时间:9月下旬至10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征稿规定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在获三等奖以上作品中,每位作者只能评一件作品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领奖时以本人身份证为凭证。
2、本次征稿不收参赛(展)费。所有作品均退稿。落选作品在展览当天退还,入展作品在展览完毕后退还。退稿时间为1个月,过期不拿回则由主办方自由处理。
3、本次征稿不出版画册。主办单位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相关权益,并可注明作品作者,不再另发稿酬。
4、参选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5、一旦投稿即当作承认本次征稿的规则。
6、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联系人:汤红旺、余竹青,联系电话:83281038,83283118。
***:《佛山市直机关“祖国在我心中”美术、书法、摄影展摄影类参赛表》
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
佛山市直机关“祖国在我心中”美术、书法、摄影展
摄影类参赛表(请贴摄影作品背面)
作品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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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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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 名 | (展出使用才填) |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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