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拍卖出让公告佛三(拍)2008003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各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拟改变土地用途公开交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地块原已办理了土地登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佛山市竣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竣业电子公司”),土地证号为:佛三国用(2006)第200****0721号和佛三国用(2007)第200****7294号,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高丰涡”(土名)。原土地证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登记面积为83344平方米和55929.3平方米,共139273.3平方米。
经政府批准,将上述两地块规划净用地的土地用途改变为住宅、商服用地。两地块净用地面积为114318.51平方米 ,道路用地面积为24954.79平方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属公共用地。本宗地以净用地面积进行公开交易,可建建筑面积为228637平方米。如经批准增加建筑面积,须按申请变更登记时点的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中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按规定,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能超出102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应按公开出让成交价计算的楼面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土地用途 | 容积率(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层数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住宅、商服用地 | 1≤FAR≤2.0 | ≤25% | ≥35% | ≤20 | 住宅70 商服40 | 15100 | 3000 | 5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外资公司投资房地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联合参加竞买的,须在办理竞价申请手续时签署好《联合竞买协议书》(样本见拍卖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联合办理。以投资人形式参与竞买,竞得土地后需另行注册新的房地产公司作为土地受让人,在竞买申请时必须详细说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1日登录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网站(网址:http:// gt.ss.gov.cn),或到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1日到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五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下午5:00时。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5月11日下午5: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5月13日下午4:00时在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七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7710055 87765456(传真)
联系 人: 李***、骆***
开户单位: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驿西分理处
帐 号:44-440***********9
帐户名称: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三水赤岗支行
帐 号:4400***********02337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出让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