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所有镇街将配法律顾问团
珠江时报讯 2015年底前,佛山将为全市所有镇街配建法律顾问团,为基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佛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子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局长刘坚明就佛山在全省率先出台的《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作情况说明。
根据《方案》内容,佛山力争到2015年底,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多方参与、管理有效、优质便捷、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接下来,全市将围绕法制宣传育民服务、法律行业便民服务、人民调解和民服务、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安帮矫正安民服务等五大主题,采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立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制度、建立“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村居工作机制、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12项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李子甫表示,这些工作措施均从佛山实践案例中归纳总结而来,完全可以落地操作。“创新社会基层治理,最根本、最基础的工作就是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一个体系来建设。”他要求,全市要在严格落实12项工作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佛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内容与内涵。
记者获悉,佛山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还得到了省政府、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批示。副省长李春生与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均表示,将总结推广佛山这一经验做法,推荐各地市向佛山学习。
会议要求,各区要在本次会议后15天内上报落实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在10天之内召开会议,研究部署12项措施的具体推进方案,全市将按照“成熟一项推一项”的原则将《方案》中的措施有效落地。
方案亮点
1
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延伸至镇街
今年11月7日,市政府举行市长法律顾问聘任会,为7位正副市长配备“一对一”法律顾问。今后,这项制度将逐步延伸至镇街。根据《方案》内容,佛山将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由镇街聘请精通法律业务、熟悉基层情况的若干名律师,组成镇街律师顾问团,为基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那么,镇街法律顾问团的具体业务包括哪些呢?《方案》指出,镇街法律顾问团可代理涉及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参与领导同志的信访接待和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经济合同、重点工程项目及重要法律文书;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其他紧急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起草或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供法律意见。
“目前南海区7个镇街已经全部实行法律顾问团制度。”市司法局副局长易新华表示,设镇街法律顾问团的目的在于将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在初期,促进基层社会有序发展。
2
建“三官一师”直联村居机制
市司法局局长刘坚明告诉记者,佛山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行“一村居一律师”工程,目前全市738个村居已实现律师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佛山将建立“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机制,每个村居派驻1~2名律师、1名或多名社区民警、1名法官和1名检察官挂点联系,也可1名法官和1名检察官联系多个村居。
刘坚明表示,佛山目前共有社区民警929人,律师1937人,全市三级法院法官1200人,检察官800人,拥有着雄厚的政法人才资源。挂点联系的法官将依托人民法庭,通过诉讼服务、诉前联调和速裁速决、普法宣传等方式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挂点联系的检察官将依托镇街检察室,通过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形成打击、预防和教育相结合的基层检察工作机制。
此外,刘坚明介绍说,驻村居的律师每月应到村居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对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应。
3
“大调解”化解基层矛盾
围绕基层纠纷调解,《方案》此番也进行了许多“法治化”尝试。
刘坚明介绍说,佛山将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并加强规范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此基础上,在村居全面建立调解小组,实现每一村居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我市每年调解矛盾纠纷8500多件,其中村居调解的就有5700多件,占67%。”
同时,佛山还将在企业及镇街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商事纠纷调解机构的建设。《方案》提到,佛山将在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500人以上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他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则建立调解小组。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则同步推进工会及调解组织建设。此外,今后,区域内或行业、商会内会员单位间的矛盾纠纷,还可通过商调机构进行调解,即使调解不成,也可引导双方走诉讼或仲裁渠道。
文/珠江时报记者 邢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