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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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三名政府辅助服务聘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政府辅助服务聘员三名,主要承担办公室文秘、后勤和各工作委员会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历史清白。具备在人大机关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业务知识。愿意履行人大机关聘用人员义务。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经济金融管理专业。 (三)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电脑软件操作技能。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佛山市户籍人口。 三、聘用方式 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3月3日至3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 报名地点: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路12号六号楼403室或603室)。 联系电话:83320321、83335092 传 真:83365274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经我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薪酬为: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以上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辅助服务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