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9]13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广东品龙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详见***1)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企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示负责。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创业补贴。
受理电话:88887559,传真:8888017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
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