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迅速贯彻落实外企常驻代表机构新规定
自***颁布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系统登记管理部门在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培训、窗口服务以及沟通协调,有效确保辖区内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及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已按照新规定顺利为7户代表机构换发了新版登记证及代表证,累计为超过60户代表机构提供了新证换发咨询指引。
一、立足学习培训,强化政策精神的领会学习。市工商局除组织企业登记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共30人次参加省、市工商局组织的《条例》学习培训班,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之外,还及时印制与《条例》配套的各项通知文件以及登记文书格式样板供窗口业务工作人员学习和熟悉。
二、立足窗口服务,保障政策实施的准确规范。结合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全系统“工商窗口展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以创建文明规范、高效便民的工商服务窗口为目标,积极完善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和省局的数据标准和工作规范,切实保证业务数据、文书格式以及新发证照的规范统一。
三、立足沟通协调,注重关联部门的协作配合。一直以来,全市各区工商部门与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就外企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问题均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条例》的正式颁行,市工商局于3月又再次将业务系统登记在册的代表机构信息准确地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了数据通报,努力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效能。此外,市工商局还积极依托工商红盾网络平台及登记注册窗口服务平台,积极向社会宣传《条例》的各项规定,引导已设或有意设立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了解和理解政策,积极营造和谐有序的登记管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