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700.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200.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建筑物,新建1栋地上11层高的心理卫生大楼,及地下1层车库,配套道路、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533.3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公示时间: 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0日,共3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科室: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
电话:0757-8328071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
电子邮箱:hecw@fspc.gov.cn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019年4月3日
***: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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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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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 3、对于申请听证的,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依法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