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宅镇符合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后宅镇符合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
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经审核,县城后宅镇符合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有37户,现将相关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南澳县住房保障办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以上各户将按规定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公示期限: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3日
地 址: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房管股
联系电话:86815108
附:后宅镇符合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申请家庭名单
南澳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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