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万丈坡片区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通告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万丈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在保持经营性建筑总量、各计容积率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不增加,且不修改各地块主导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对方案进行修改优化。现该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情况
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位于光明大道与华夏路交叉口的东南侧,本次更新单元规划具体修改如下:
(一)01地块建筑限高由150米调整至180米。
(二)02、04、05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修改。02地块容积率由4.39调整为5.0,计容住宅面积由原来16560平方米调整为18160平方米;04地块容积率由4.43调整为4.15,计容住宅建筑面积由原来65700平方米调整为6218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2600平方米调整为3600平方米;05地块容积率由原来4.58调整为5.08,计容住宅建筑面积由原来18880平方米调整为20796平方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由原来2200平方米调整为1200平方米。原04地块公共配套设施调整到02、05地块,其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模由400平方米调整至750平方米,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相应由210700平方米调整至211050平方米。
(三)公交首末站出入口由一个出入口调整为出入口分离设置。
(四)本次分期实施修改为分二期实施完成,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均在一期落实完成。
1.一期主要完成01、02、03、05地块、规划市政道路及04地块的部分用地的建筑拆除工作,建设01、02、05地块,并落实更新单元内全部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13150平方米,一期拆除用地面积39489.1平方米,建设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共145266平方米,其中住宅52106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13150平方米),商业9400平方米、办公7921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4550平方米。
2.二期完成04地块剩余用地的拆除工作,建设04地块。二期拆除用地面积10428.7平方米,建设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共65784平方米,其中住宅62184平方米,商业3600平方米。
(五)规划19号路道路红线宽度保持20米不变,断面与《关于光明新园区行配区十九号路(光明大道-华夏二路)市政工程更新单元总概算的批复》道路施工图方案衔接。
(六)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公共开放空间位置调整和人行出入口位置调整。
1.确保公共开放空间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具体位置及形式可微调,在下阶段行政许可时予以明确。
2.对于下阶段深化研究项目总平面布局方案引发的地块建筑退线、地块出入口等其他相应变化,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规划修改情形的,依据深标要求,在下阶段行政许可时予以明确。
二、公示地点
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现场和网站发布: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2.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光明大街401号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一楼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华夏路交叉路口(万丈坡片区)
(二)网上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2.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http://www.szgm.gov.cn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gm.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本通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2016年12月3日到2016年12月9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联系人:刘文庆,联系电话:2346***25,27406732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