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安分局关于征求光明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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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为弘扬正气,匡扶正义,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中的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光明实际,光明公安分局牵头对《光明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奖励办法》进行修订。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科林路333号光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523室,联系电话:0755-8446877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mgaj@szgm.gov.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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