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安分局劝阻拦截一宗冒充公检法诈骗
2021年10月1日,光明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到一条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预警信息,信息称事主程某疑似正在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我分局工作人员立即拨通程某电话进行预警劝阻。程某称今日上午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局民警,因程某涉嫌违法犯罪,要求其配合调查,并让程某添加指定QQ配合笔录制作。程某看到对方发来的“警官证”和“通缉令”信以为真,正准备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此时程某接到96110的电话劝阻提醒,方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这是诈骗陷阱。我分局话务员一边安抚事主情绪,一边通知玉塘派出所民警进行***劝阻。
玉塘派出所处置民警带领反诈“蓝马甲”队员第一时间***并找到事主程某,现场告知程某此类诈骗手法属于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惯用伎俩,程某并无违法犯罪行为。经工作,程某未向诈骗分子转账,挽回经济损失1万5千元,程某对我分局工作人员的快速处置表示感谢。
光明公安分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QQ、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通缉令”“逮捕令”;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或者支付宝等信息;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