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192020年新增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审核通过人员核准工作年限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通过人员核准工作年限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向坪山区教育局(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电话:0755-89377382)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坪山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坪山区2019、2020年新增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核准工作年限公示名单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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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19、2020年新增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核准工作年限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