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坪山新区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的规定,为保证新学期学位补贴按时、准确发放,现将做好坪山新区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9:30至10月22日下午18:00(星期六)。
二、申报方式和对象
2016年秋季学期我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继续实行无纸化网上申请,学生或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minban.sz.edu.cn/cics/index.jsp)进行申请。申报对象为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实际在校就读且具有深圳市学籍的学生。
三、网上申报需填报的信息
(一)本学期新入学及上学期未通过我市学位补贴申请审核的学生填报要求:
1.深圳户籍学生填报如下信息: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18位),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联系电话等信息。
2.非深圳户籍学生填报如下信息:
(1)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新版居住证18位),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联系电话等信息。
(2)学生父母计划生育信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情况。
(二)上学期已在我区领取学位补贴的学生填报要求:
本学期须在学位补贴系统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再次上网确认、提交申请。
(三)转学学生操作要求:
本学期新转入的插班生,需在深圳市学籍系统上先完成转学业务办理,并在市学籍学生基础信息导入学位补贴系统前完成。
***:2016年秋季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指引.doc
公共事业局教育科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