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仲裁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五次会议
2015年1月23日,汕头仲裁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五次会议,总结2014年汕头仲裁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汕头仲裁工作。会议由副主任黄晓明主持,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各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林伟标主任对2014年全委工作作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他指出,2014年,汕头仲裁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仲裁工作“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的工作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在案件审理、仲裁宣传、制度创新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充耀地产系列案、华润集团系列案、国道324线磊口大桥案及汕头港广澳港区防波堤保险案等案件中公正、高效地进行审理,显示出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本委受理案件首次突破100宗,共受理案件162宗,比2013年增加了89宗,同比增长122%,标的额人民币1.27亿元。新的一年,本委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结合在全国开展的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理清仲裁发展脉络,保证仲裁案件质量,加快仲裁发展步伐,努力打造汕头仲裁品牌,使仲裁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汕头发展大局,促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和海湾新区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新聘任吴本雄等7人为仲裁员,增聘王建辉等6人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对部分仲裁员不予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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