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湖区20162017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直属部门,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龙湖区2016-2017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业经2016年第四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月6月17日
龙湖区2016-2017学年度全日制
基础教育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的通知》(汕招〔2016〕7号)要求及我区实际,制订了《汕头市龙湖区2016—2017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根据本计划,2016—2017学年度全区计划招收中小学新生489个班23988人,至2016年秋季全区中小学在校生将达1927个班91509人。有关说明如下:
一、小学招生计划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由于我区小学适龄人口有所增长,且随着城市发展重心东移,新建住宅小区入住人员增多,外来人口增加,2016—2017学年度,全区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265个班12549人,其中:公办学校205个班9684人,民办学校60个班2865人。届时全区小学在校生将达1285个班(含龙湖区特教学校)60273人,其中公办学校1051个班49720人。
位于村居的小学,原则上承担所在村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小学教育任务。城区片小学的招生服务范围,则参照《关于做好龙湖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汕龙教﹝2015﹞55号)进行部分调整,未配套学校的住宅区的适龄儿童将视周边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具体安排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初中招生计划说明
本学年度全区小学毕业生共168个班7909人,其中:公办学校141个班6757人,民办学校27个班1152人。考虑到届时将有部分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或到外区民办学校就读,故2016—2017学年度全区初中学校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153个班7650人,其中:公办学校110个班5500人,民办学校43个班2150人。届时全区初中在校生将达435个班20713人,其中:公办学校319个班15229人,民办学校116个班5484人。
由于我区学校布局尚存在部分不合理之处,小学毕业生分布不均匀,届时城区片初一级新生将在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采用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方式的同时视学位情况适当调剂安排就读,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或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将接收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两镇小学毕业生由两镇教育指导组安排入读初中学校。
三、高中招生计划说明
本学年度全区学校初中毕业生共131个班6138人,结合我区初中毕业生比去年减少的情况和《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的通知》(汕招〔2016〕7号)下达我区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2016—2017学年度全区高中学校计划招收高中一年级新生71个班3789人(其中,林百欣中学、丹阳中学、渔洲中学、谢易初中学、新溪一中、广二师龙湖附中将招收部分美术、音乐、体育特长生)。届时全区高中在校生将达207个班10523人(其中公办学校199个班10144人)。我区还有部分学生到市属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校和各级各类中职、技工学校就读,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将比上学年度提高。
***:1.汕头市龙湖区2016—2017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招生计划(小学);
2.汕头市龙湖区2016—2017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
招生计划(中学)。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林百欣科技中专。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