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公安局购买交通治安协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澳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澳县公安局购买交通治安协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南澳县公安局购买交通治安协管服务;
2、项目内容:南澳县公安局购买交通治安协管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20,000.00元/1年,为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服务期限:1年。
5、服务内容:为应对南澳大桥开通,做好维护南澳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工作目标。特招聘协管保安员40人,具体标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并需完成招聘、培训并上岗。40名协管员的工资费用由中标的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支付,服务费为人民币152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2万元(以上费用仅包括1年的协管人员工资、社保、公司管理费、税费、保险费用,其余费用由采购人自行协调处理解决),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9日下午2:30- 3: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03月19日下午3:00 (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澳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680226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南澳县公安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03月08日